360联盟

360导航联盟服务协议

欢迎使用360导航联盟(hao.360.cn)!

360导航联盟(hao.360.cn)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均归三六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360”)所有。「360导航联盟」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系由「360导航联盟」会员(定义见下文)与360就「360导航联盟」的各项服务所订立的相关权利义务规范。会员通过注册并使用「360导航联盟」提供的服务,即表示接受并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件和条款。
  1. 重要定义
  1. 1 「360网站」:指360拥有合法经营权或所有权的网站,本合同中指网址为hao.360.cn 的360网址站。
  2. 2「360导航联盟」会员:指通过「360导航联盟」主体资格审查后,使用「360导航联盟」服务的网站、软件的所有者和/或合法授权运营者。如会员为个人的,则应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如会员为企业法人或其他实体、组织机构的,则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法登记注册,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
  3. 3「360导航联盟」网站、软件:是指加入「360导航联盟」的「360导航联盟」会员所经营的互联网网站、计算机软件。「360导航联盟」会员网站、软件的资质及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并经过「360导航联盟」的审核。
  4. 4「用户」:通过「360导航联盟」会员网站或软件的引导,访问360网站(本合同中是指且仅指网址为hao.360.cn的网站)的互联网用户。
  5. 5「360导航联盟」服务:指「360导航联盟」会员同意设置hao.360.cn为首页(即推广360网址导航,以下简称“360网址导航推广”),并将360网址导航推广的内容或链接通过360导航联盟会员网站、软件进行展示,或引导用户访问360网址导航,以进行推广,360导航联盟向360导航联盟会员支付推广费用。
  6. 6「双方」:指360和「360导航联盟」会员。
 
  1. 注册和审核
  1. 1 网站、软件所有者和/或合法授权运营者须根据「360导航联盟」(hao.360.cn)页面的指引,向「360导航联盟」提交申请供「360导航联盟」审核,并确保其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2. 2 网站所有者和/或合法授权运营者均应确保其提交「360导航联盟」审核的网站、软件的合法性,不存在任何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信息的行为:
  •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 3 通过审核的网站、软件、其他产品及其所有者和/或合法授权运营者方得以成为「360导航联盟」会员和「360导航联盟」网站、软件;
  2. 4 「360导航联盟」会员注册信息如有变更的(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应及时向「360导航联盟」补充提交变更后的资料,否则,「360导航联盟」会员应自行承担由此遭受的损失;
  3. 5 「360导航联盟」有权依据其自身经营需要,对相应的审核标准予以变更并公布于【帮助中心】;「360导航联盟」会员如须继续使用「360导航联盟」服务的,应及时根据变更后的审核标准,向「360导航联盟」补充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
 
  1. 合作内容
  2. 1「360导航联盟」会员将360的推广内容或链接通过「360导航联盟」会员网站、软件进行展示,或引导用户访问360网站,以进行推广,360向「360导航联盟」会员支付推广费用。
  3. 2「360导航联盟」会员的用户设置hao.360.cn为首页或通过其他域名跳转至hao.360.cn后,360按千次IP计费。双方商定,由360负责在「360导航联盟」会员带来的hao.360.cn访问量中加入计数器功能,该计数器的统计报告双方技术联系人均可以随时查询,以确认「360导航联盟」会员给360带来的流量。
 
  1. 360权利和义务
  2. 1 「360导航联盟」负责在360导航联盟会员带来的hao.360.cn访问量中加入计数器功能,该计数器的统计报告360导航联盟会员可以随时查询。
  3. 2 360应确保提供的统计接口所统计的360数据的准确。如因360问题出现数据丢失及其他问题,360根据实际情况向「360导航联盟」会员进行补偿。
  4. 3 在任何情况下,360有权针对「360导航联盟」会员以任何非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360导航联盟」会员采用非法渠道、非法手段、流量劫持)违反360合作政策的行为给予惩罚,包括立即暂停「360导航联盟」会员的账户或终止本合同,同时,360有权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并要求「360导航联盟」会员返还360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360造成的一切损失。并针对「360导航联盟」会员欺诈和其他违反合作政策的行为,采取所有可适用的民事或刑事补救措施。
  5. 4 为了确保双方合作安全,360有权在结算前要求「360导航联盟」会员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有效身份及与办理注册事宜的员工的法律关系的文件(例如由「360导航联盟」会员为办理注册的员工出具的“注册「360导航联盟」会员委托书”),如「360导航联盟」会员不能按要求提供,则360有权合理怀疑办理注册「360导航联盟」会员的人员身份的合法、有效性,并且可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其会员资格、拒绝支付推广费用等措施。
  6. 5 360保留对服务的公开价格和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者减少服务的项目、提高或降低价格等。
  7. 6 未经360事先书面同意,「360导航联盟」会员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分包或委托给任何第三方,否则360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追究「360导航联盟」会员的违约责任。360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360关联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关联公司”就某公司而言是指通过股权、合同或其他方式控制该特定公司,受该特定公司控制或与该特定公司同为某一集团(公司)或个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而无须另行征得「360导航联盟」会员的同意。
 
  1. 360导航联盟」会员权利和义务
  1. 1 「360导航联盟」会员可自行创建其用户名。用户名的命名及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网络道德。用户名中不能含有任何侮辱、威胁、淫秽、谩骂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文字。「360导航联盟」会员应对以此组用户名和密码登入系统后所发生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自行承担该用户名下的一切言语、行为等而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的法律责任。
  2. 2 您有义务妥善保管「360导航联盟」会员用户名和密码,您将对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因您的原因导致用户名或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由您本人负责。
  3. 3 您的密码遗失的,可以通过「360导航联盟」的密码找回服务找回原密码。您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存在其他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告知「360导航联盟」。
  4. 4 「360导航联盟」会员有权享有「360导航联盟」提供的服务。
  5. 5 「360导航联盟」会员将360的推广内容或链接通过「360导航联盟」会员网站、软件进行展示,或引导用户访问360网站,方式为在「360导航联盟」会员产品中设hao.360.cn为首页作为推荐安装,并且用户可通过选择安装或取消该安装来选择安装或使用。其安装方式为:在「360导航联盟」会员产品安装过程中,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第一,在“选择组件界面”最后一行文字表述设hao.360.cn为首页,文字是“将最好最安全的网址导航hao.360.cn添加到桌面”,并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明确提示用户,文字前面的复选框默认为选中;第二,在安装的最后一页或单独的其它一页,用比较大的篇幅介绍“将最好最安全的网址导航hao.360.cn添加到桌面”, 并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明确提示用户,文字前面的复选框默认为选中。但「360导航联盟」会员在利用上述方式推广hao.360.cn网址站时,需要对软件用户的浏览器首页进行判断,当软件用户浏览器首页为hao.360.cn、www.so.com、www.3600.com或者www.3600.com+渠道编号时,不得利用软件更改用户浏览器首页。
  6. 6 「360导航联盟」会员可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自有的导航首页以跳转的形式将流量导入hao.360.cn。
  7. 7 「360导航联盟」会员应该通过合法、正当手段引导用户设置hao.360.cn为主页,不得对互联网用户采用任何欺骗、诱导性质的行为,如「360导航联盟」会员的不法、不恰当行为造成对「360导航联盟」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360导航联盟」将追究会员的责任。
  8. 8 合作期间,「360导航联盟」会员承诺不在「360导航联盟」会员网站、软件、其他产品、双方合作的网站及指定页面中接受由任何第三方提供的,与360提供的服务功能类似,或在功能上可能与360提供服务相同或相似或构成竞争或冲突或者对360的产品不友好的其他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网址导航、搜索引擎、第三方浏览器、IE地址栏插件下载等,「360导航联盟」会员违反此款承诺的,360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不向「360导航联盟」会员支付分成费用。360因此遭受的损失、支出由「360导航联盟」会员全部承担。
  9. 9 「360导航联盟」会员应确保其软件产品及其流量的完全合法性和有效性。
  10. 10 「360导航联盟」会员需保证设hao.360.cn为首页的安装量最大化。
  11. 11 「360导航联盟」会员保证对其所提供服务或产品的相关技术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者得到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因「360导航联盟」会员技术或者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的一切纠纷,由「360导航联盟」会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因「360导航联盟」会员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存有问题,从而导致360遭受的损失、支出由「360导航联盟」会员全部承担。「360导航联盟」会员对其产品没有合法权利或由于「360导航联盟」会员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出现与第三方之间的法律纠纷或诉讼的,360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360导航联盟」会员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 12 「360导航联盟」会员承诺其产品的所有版本及升级版均按照本合同推荐设hao.360.cn为首页,并推进其最大限度地使用。
  13. 13 禁止「360导航联盟」会员将「360导航联盟」以任何形式作为从事各种非法活动的场所、平台或媒介。未经「360导航联盟」的授权或许可,您不得借用「360导航联盟」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360导航联盟」作为从事商业活动的场所、平台或媒介。
  14. 14 在「360导航联盟」会员出售会员网站、软件或进行其他交易时,应及时通知「360导航联盟」。「360导航联盟」会员资格不可随同转让、过户或者转售。自「360导航联盟」会员网站、软件转让、过户或者转售之日起,该网站、软件的「360导航联盟」会员资格注销。
  15. 15 「360导航联盟」会员认同诚信是联盟发展的基础,承诺严格按照《360联盟业务合作规范》(见附件一)进行业务合作。
 
  1. 费用与结算
  1. 1 「360导航联盟」会员产品或「360导航联盟」会员网站预置设hao.360.cn为首页或跳转给hao.360.cn,则按千次IP计费。计费标准在注册时查看360导航联盟论坛 《导航联盟直客阶梯定价说明》。由于业务发展需要,360保留对计费标准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调整事项以公布在导航联盟网站的付款规则为准,「360导航联盟」会员需登录后方可查看。
  2. 2 请在360网站联盟网站(http://lianmeng.360.cn/)申请注册会员账号。「360导航联盟」会员可以随时登录查询统计数据。该统计后台中的统计数据为预结算数据。双方最终实际结算金额以360向「360导航联盟」会员每个自然月初提供的上月结算金额确认单为准。
  3. 3 360导航联盟按每自然月结算一次,身份为商业软件或商业网站的360导航联盟会员需在每月收到确认可开发票的公告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360导航联盟提供上月分成费用的发票,发票类别为增值税专用发票。360导航联盟保证于每个月的30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按照360导航联盟提供的统计后台中的结算单价向360导航联盟会员支付分成费用。而身份为个人网站或个人软件的360导航联盟会员的上月分成费用,则由360导航联盟在预扣缴税款后在每个月的30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按照360导航联盟提供的统计后台中的结算单价向360导航联盟会员支付分成费用。「360导航联盟」会员获得的上月分成收入如少于100元,则自动滚入下一月分成,按前款规定统一结算。
  4. 4 360导航联盟会员对360导航联盟支付的费用有异议的,应在每月收到确认数据公告以后三(3)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进行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360导航联盟应在收到360导航联盟会员申诉后五(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360导航联盟会员。如因复核数据导致结算双方迟延的,360导航联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 5 「360导航联盟」会员在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用于接收360发送的结算确认函、渠道审核信息和导航联盟公告等重要信息,请务必填写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因您所填写电子邮箱问题导致的损失,由您承担一切责任。
  6. 6 360通信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2号楼 邮编:100015,该地址用于接收「360导航联盟」会员寄送结算确认单和发票等与本合同有关文件。
 
  1. 知识产权
  1. 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而被授权接触或使用对方之商标、专利、著作权或任何其他相关资料涉及的任何专有权均不视为转移上述权利的所有权,上述权利的所有权应属于提供方。
  2. 2 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 未经对方事先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任何一方从对方获得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均不得用于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
  3. 3 双方各自对其软件及平台享有专有权利,未经权利人的明确授权,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演绎、拆分、反解对方的技术和程序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进行可能损害对方专有权利的行为。
 
  1. 保密
  1. 1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或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向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它监管机构要求除外)泄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但为本合同履行之需任何一方可向其法律、会计、商业及其它顾问、授权雇员(“接收方代表”)披露前述信息,接收方代表应同意承担与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相同或更严格的保密义务。
  2. 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2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 3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就本合同发表任何公开声明。
 
  1. 合同的期限和终止
  1. 1 本合同自您阅读、理解并同意本《360导航联盟服务协议》,点击注册,经360审核通过后生效,360审核通过当日即为合同生效之日。
  2. 2 如「360导航联盟」会员和/或「360导航联盟」网站、软件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违反《360联盟业务合作规范》的,则「360导航联盟」有权立即终止其「360导航联盟」会员资格和/或向「360导航联盟」网站、软件提供任何服务,终止支付乃至追回「360导航联盟」会员和/或「360导航联盟」网站、软件因其违约行为而获得的任何分成款项的措施。
  3. 3 如「360导航联盟」会员被终止服务的,则该会员名下申请的所有「360导航联盟」网站、软件将均被终止服务,并且,该会员将不得重新申请「360导航联盟」的任何服务。
  4. 4 您对「360导航联盟」服务的修改有异议,或对「360导航联盟」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 i. 通过「360导航联盟」官网页面的“问题反馈及建议”界面,向「360导航联盟」反馈意见;
  • ii. 停止使用「360导航联盟」服务;
  • iii. 通过客服等渠道告知「360导航联盟」停止对其服务。
  1. 5 360导航联盟保留对服务的公开价格和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者减少服务的项目、提高或降低价格等。
  2. 6 双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确保按照本合同设置hao.360.cn为首页或跳转hao.360.cn完毕并开始推广。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可协商进一步合作的方式,并另行签署合同确认具体内容。「360导航联盟」会员可通过向本合同360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通知邮件告知360其解除合同的意愿,经双方协商确定合同解除日期。
  3. 7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对方后立即终止本合同:
  • i. 任何一方停业、清算(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的、为了正当的有清偿能力的重组或合并而进行的自愿清算除外)、解散或关闭;
  • ii. 任何一方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被指定给破产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设立地的法律规定的任何类似官员或程序)管理,或正面临任何破产程序。
  1. 8 本合同终止不影响此前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已经享有的权利和/或承担的义务,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i. 如「360导航联盟」会员已经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推广服务,360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价格就已经提供的服务向「360导航联盟」会员支付费用 ;
  • ii.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 9 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持续义务的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1. 声明与保证
  1. 1 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 i. 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 ii. 其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 iii. 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 iv. 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 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1. 2 双方互相保证在合作期间不得实施任何有损对方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对方的著作权、名誉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若任何一方违反此保证,守约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合同,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所有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终止合同而遭受的合作利益损失。
  2. 3 除非本合同明确授权,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对方进行抵押、做出任何声明、授权签约或以任何方式代表对方创设任何义务或责任。
  3. 4 任何一方违反了上述声明、陈述和保证即被视为违反了本合同的约定,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 违约责任
  1. 1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2. 2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3. 3 「360导航联盟」会员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网站进行与本合同合作内容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业务的合作,则360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不向「360导航联盟」会员支付分成收入,且「360导航联盟」会员须赔偿360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赔偿金至少不应低于「360导航联盟」会员已从360获得的分成。
 
  1. 不可抗力
  2. 1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
  • i. 黑客攻击;
  • ii. 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 iii. 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关闭;
  • iv. 病毒侵袭。
  1. 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 3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 法律适用及争议管辖
  1. 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2. 2 凡有关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异议和矛盾,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达成一致,则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届时适用的仲裁规则申请仲裁解决。
 
  1. 商业诚信约定
  1. 1 为确保双方合作过程中共同遵守商业诚信行为规范、制止商业贿赂行为,「360导航联盟」会员确认已完全阅读及并承诺遵守360的商业诚信约定:
[http://www.360.cn/about/shangyechengxinxieyi.html]
 
  1. 其他
  1. 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 2 一方依照本合同所获得或保有的任何权利、能力或补救措施均不排除其所拥有的其他权利、能力或补救措施的适用,并可同时适用上述各项权利、能力或补救措施。
  3. 3 本合同包含各方就合同标的所达成的全部约定及谅解。各方在此之前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合同、声明、陈述、谅解、谈判及讨论全部废止,本合同另有明确说明的除外。
  4. 4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5. 5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6 本合同任何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及其解释。
 [本行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360联盟业务合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特此公布360联盟业务合作规范,请各位尊敬的会员知悉,并加以遵守:
 
一、360联盟禁止的违规推广行为
  1. 通过程序或插件等方式,篡改代码或计费参数,劫持360搜索、hao.360.cn、3600.com的正常流量。
  2. 通过嵌套等违规方式推广hao.360.cn。
  3. 未判断用户的浏览器首页是否是360搜索、hao.360.cn、3600.com,篡改用户的浏览器首页。
  4. 通过程序及其他形式进行模拟用户行为等产生非正常的或无效的搜索和流量等。
  5. 通过程序或插件等任何手段将用户浏览器首页强行设定为hao.360.cn页面,被设置浏览器首页的用户不能自行修改。
  6. 在推广过程中,未明确提示用户设置hao.360.cn为首页,未允许用户不选择设定hao.360.cn为首页。
  7. 软件推荐方式推广过程中,未明确提示用户安装推荐软件如hao.360.cn快捷方式等,未允许用户不选择安装推荐软件。
  8. 软件推荐方式推广过程中,强行安装推荐软件如hao.360.cn快捷方式等,不允许用户自行删除。
  9. 在推广中攻击和劫持其他联盟会员的流量,损害其他会员的利益的行为。
  10.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不正当推广hao.360.cn或360安全卫士等的违规行为。
  11. 所有可能对对用户体验造成损害、对360联盟合作秩序造成扰乱、对360各产品或相关品牌造成不利影响、对360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犯360合法权益的行为。
360联盟将对以上违规行为进行严密监测,一经查证,将对会员进行相应处罚。

二、违规处理
  1. 若推广者违反本规范任一条款的,360可对违规性质、违规次数、严重程度等进行独立判定,并实行如下任一处理或几项违规处理的组合,360对处理结果免责。360在发现及查处推广者违规行为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如有)以360的统计为准。
  1. )警告、限期整改,并将违规记录在案;
  2. )暂时中止分成收入的结算和支付,直至纠正其违规行为时再进行结算和支付;
  3. )关闭部分或全部产品的推广权限;
  4. )不予结算违规涉及的相应推广代码下已产生及将来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收入;终止hao.360.cn推广合作,关闭联盟账户,并直接扣除该账户内已结算未支付的所有收入,作为违约金;
  5. )对严重违规的推广者,停止所有与其有关联的联盟账户(下称关联账户)合作,关闭所有关联账户,并直接扣除所有关联账户内已结算未提现的所有收入,作为违约金。
  6. )限制推广者再注册成为360联盟会员。
  7. )曝光违规情形。
  1. 如果违规的推广行为遭到媒体曝光,导致360遭受相应的公关危机的,360还可以要求违规会员发表书面声明,澄清事实并向用户和/或360道歉。违规会员如果拒绝的,360可以以违规会员的名义发表上述内容的书面声明,并将其登载在360产品上和/或其他合适的媒介上。
三、申诉
       除另有明确约定外,如果违规会员对处理有异议,在360联盟平台发出违规处理的站内信后,违规会员可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360联盟提供的指定申诉方式进行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360联盟将在收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违规会员申诉结果。逾期未申诉的,均视为认可违规处理结果。
 
      360导航联盟可能会适时更新本联盟业务合作规范,请联盟会员保持对相关内容的持续关注,以及时了解并遵守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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